北京河南企业商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及办法
2010-07-19
22618
为了规范会费的收缴和使用,提高商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,确保会费收入能更好地用于本会建设和组织活动。根据《北京河南企业商会章程》和财务管理的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标准
1、单位会员,每年缴纳会费2,000元;
2、理事会员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5,000元;
3、常务理事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25,000元;
4、副会长,每年缴纳会费100,000元;
5、会长,每年缴纳会费400,000元。
二、会费说明
1、 担任现职的商会领导,如下年度变更职务,下年度按新职务的会费标准缴纳。
2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的,依照《章程》有关规定视为自动退会,取消其会籍。
3、商会接受会员等个人和组织对本会的赞助。
4、收取的会费(赞助费)由商会出具正式发票。
三、会费有效期限和缴纳会费的时间
1、会费按年缴纳,老会员在每年的第一个月(1月1日至1月31日)内一次性缴纳。
2、新会员会费从被批准入会的第二个月缴纳,7月1日以后入会的会员,减半收取当年会费。
3、会费有效期,从每年的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4、本办法经过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。
北京河南企业商会筹备组
二○○七年四月十五日